海口辦理補辦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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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企業丟失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需向海關申請補辦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退稅部門申請出具《補辦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根據出口退稅管理系統生成),再據此向海關申請補辦。在海口辦理補辦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需要哪些材料?辦理需要哪些條件?辦理流程是什麼?本站小編爲你解答。
辦理條件
丟失出口貨物報關單的出口企業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補辦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
所需材料
申請開具補辦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的,應填報《補辦出口貨物報關單申請表》,提供正式申報電子數據及下列資料:
1、出口貨物報關單(其他聯次或透過口岸電子執法系統打印的報關單資訊頁面);
2、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辦理流程
(一)受理申請。
(二)審覈資料。
(三)出具證明。
(四)資料歸檔。
辦理時限
出口企業應在自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9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退稅部門申請出具《補辦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
提供資料齊全、內容準確、符合要求的受理申請,當場辦結;提供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企業補正後重新申請。
辦理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的公告》(2012年第24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公告》(2013年第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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