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委託代徵税款申報流程 辦理材料需要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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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務機關根據有利於税收控管和方便納税的原則,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委託有關單位和人員代徵零星分散和異地繳納的税收,併發給委託代徵證書。受託單位和人員按照代徵證書的要求,以税務機關的名義依法徵收税款,按時申報入庫。那麼在海口辦理委託代徵税款申報流程有哪些呢?辦理材料又需要什麼?本站小編為你解答。
辦理條件
已簽訂委託代徵協議
所需材料
(一)《委託代徵税款報告表》2份;
(二)委託代徵開具的合法憑證;
(三)《票款結報手冊》。
辦理流程
1.申請
納税人攜帶上述資料到辦税服務廳申報徵收崗辦理委託代徵税款申報。
2.受理審核
辦税服務廳申報徵收崗對受託單位和人員提交的資料受理審核;
1)資料是否齊全、合法、有效,內容填寫是否完整準確,印章是否齊全;
(2)紙質資料不全或者填寫內容不符合規定的,應當場一次性告知納税人補正或重新填報;
(3)符合條件的受理納税人的申報,經系統錄入申報信息。
3.反饋
符合條件的申報徵收崗受理申報;納税人資料不齊全,或者填寫內容不符合規定的,應當場一次性告知受託單位補正或重新填報。
辦理時限
一、納税人辦理業務的時限要求
按照所代徵税種的申報期限辦理。
二、税務機關承諾時限
提供的資料完整、填寫內容準確、各項手續齊全的,當場辦結。
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四十四條
聯繫電話
海口市國家税務局:0898-6853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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