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秒知幫 >

小小世界 >熱點 >

姚策生母稱將撫養姚策兒子是怎麼回事 姚策生母稱將撫養姚策兒子具體內容

姚策生母稱將撫養姚策兒子是怎麼回事 姚策生母稱將撫養姚策兒子具體內容

4月21日,姚策生母杜新枝表示,“楷楷(姚策兒子)長得非常像姚策,姚策生前讓我重新把楷楷當成兒子撫養······具體姚策生母稱將撫養姚策兒子是怎麼回事?一起來了解姚策生母稱將撫養姚策兒子具體內容。

姚策生母稱將撫養姚策兒子是怎麼回事

姚策生母稱將撫養姚策兒子是怎麼回事 姚策生母稱將撫養姚策兒子具體內容

4月21日,河南警方通報對“錯換人生28年”事件中的“換子涉嫌刑事犯罪”的警情決定不予立案。21日中午,姚策生母杜新枝對此表示,這件事終於有了一個答案,感謝相關部門尋找真相,這個訊息對姚策也算是一種告慰。

“楷楷(姚策兒子)長得非常像姚策,姚策生前讓我重新把楷楷當成兒子撫養,所以我重任在肩,還要堅強。”姚策妻子熊磊說,認可遵從法律根據客觀事實得出的結論,“網路暴力已經嚴重影響到我和孩子的人身安全。”一名知情人士也表示,熊磊孩子已經不敢去上幼兒園。

此前報道

河南大學回應錯換人生28年質疑:存在床位號錯誤等問題

“錯換人生28年”事件發生以來,河南大學高度重視,成立專門工作組,開展相關調查工作。事件處理過程中,積極配合司法機關調查、審判,依法依規解決問題。

目前調查工作已告一段落,現將輿論關切的主要問題說明如下:

1、關於嬰兒標識問題。醫院1992年使用統一配置的消毒抱被,抱被外繫有對應產婦床號的圓牌,以此識別嬰兒身份。

2、關於乙肝產婦隔離問題。根據198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2004年、2013修訂版,均未要求乙肝孕產婦及新生兒單獨隔離。杜某枝在手術室剖腹產,許某在產房自然分娩,兩人生產場所不同,也不住在同一病室。

3、關於嬰兒護理問題。醫院實行母嬰分離管理,病房與產房為兩套護理人員。嬰兒出生後,稱重、包裹,經產婦過目後,進入嬰兒室集中管理。當時嬰兒室三班值班,當班護士負責接生、新生兒洗澡、換被服及人工餵奶。嬰兒每天洗澡一次,由兩位護士負責,一位負責洗澡,一位負責包裹,洗完後由護理人員將嬰兒送回嬰兒室。

4、關於病歷檔案問題。臨時治療單根據病人需要開具;長期治療單如未發生治療變化,可延續執行,不需要每天開具。杜某枝病歷材料頁數與病案袋上記錄的病案頁總數相符。

姚策生母稱將撫養姚策兒子是怎麼回事 姚策生母稱將撫養姚策兒子具體內容 第2張

但杜某枝病歷中存在住院號、床位號錯誤、無首次病程記錄、缺失乙肝表面抗原化驗單等問題。手寫病歷中,杜某枝病歷號原為155849,病歷中出現的155489系筆誤,醫院無155489住院號;據工作人員回憶,病人入院時可能安排的是15床,後調整為16床,工作人員將15床號劃掉後重新書寫16床位號,患者的真實床位號為16;對於無杜某枝首次病程記錄,調閱同時期病歷,發現存在類似情況;對於杜某枝乙肝表面抗原檢查化驗單丟失問題,具體遺失原因因年代久遠現已無法考證。

5、關於賠付問題。依據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豫02民終238號、239號判決書,淮河醫院在規定時限依法進行了賠付。

6、關於醫院職工身份職務問題。醫院職工郭希志於1988年至1996年在婦產科工作,2008年12月退休。1992年,郭希志為婦產科辦公護士,非護士長,不參與產房護理工作。“錯換人生28年”事件發生以來,郭希志一直在積極配合各方調查。潘婷婷與郭希志系母女關係,為醫院藥學部辦公室普通職工,未擔任任何行政職務,其丈夫非醫院職工。醫院“張鵬”同名職工共有四人,其中與郭希志同發論文張鵬所在科室為核醫學科,並非醫院新聞發言人、醫患辦主任張鵬。

河南大學將以此為戒,開展以案促改教育活動,進一步加強管理,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此事件中涉及的有關人員如有違規違紀行為,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

姚策生父母故意換子?警方通報“錯換人生28年”事件:不予立案

開封市公安局鼓樓分局官方微博21日凌晨通報稱,針對“錯換人生28年”事件當事人許某控告郭某寬、杜某枝夫婦等人涉嫌刑事犯罪問題,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姚策生母稱將撫養姚策兒子是怎麼回事 姚策生母稱將撫養姚策兒子具體內容 第3張

2021年3月15日,許某委託其表弟王某濤到開封市公安局鼓樓分局報案稱:郭某寬、杜某枝夫婦及醫護人員鄭某、郭某志故意換子涉嫌刑事犯罪。同日,開封市公安局鼓樓分局依法受理該案件。

接報案後,開封市公安局鼓樓分局及時成立調查組,對郭某寬、杜某枝等人是否涉嫌刑事犯罪進行調查核實。期間,調查組克服事件年代久遠、相關線索匱乏、涉及當事人難以查詢等困難,組織警力赴河南省駐馬店市,重點調查了郭某寬、杜某枝夫婦養子郭某實際出生時間為1992年、戶籍資訊登記時間卻為1995年的問題,經調取駐馬店市驛城區衛健體委檔案資料,證實郭某寬、杜某枝夫婦於1993年8月18日經原河南省駐馬店地區計生委審批同意生育二胎,於1995年8月23日為郭某申報戶口;組織警力赴河南省蘭考縣,重點調查了郭某寬與郭某志二人關係問題,經查詢戶籍資訊、家族族譜、走訪村幹部及村民,證實該二人無親屬關係;組織警力詢問河南大學淮河醫院涉及醫護人員、同期孕婦等相關人員,發現當時該醫院在嬰兒管理上,採取統一樣式的襁褓,並在襁褓外捆紮統一樣式的圓牌,僅以圓牌上註明的床號對新生兒加以區分,通過查詢調取原始病歷檔案及婦產科管理規章制度,發現當時該院存在診療行為不規範及管理混亂的問題。另外,調查組還組織警力赴北京市、江西省九江市、河南省鄭州市開展了調查取證。

2021年4月7日,經開封市公安局鼓樓分局審查,認為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的立案條件,決定不予立案。2021年4月8日,開封市公安局鼓樓分局向控告人許某送達《不予立案通知書》,並將不立案理由通知許某,告知許某如有異議,可以申請複議,也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對公安機關立案監督。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miaozhibang.com/xiaoxiao/redian/xx8n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