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二手房公積金商轉公辦理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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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產權共有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證件及戶口簿;
(二)借款申請人及產權共有人的婚姻狀況證明,包括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協議書(已備案)、離婚判決書、單身宣告等;
(三)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的收入證明(加蓋單位公章或人事部門章,月收入金額超過1萬元的需提供近6個月銀行流水),單位在職繳存人及配偶同意根據本人當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作為收入依據的,可不另行提供收入證明;
(四)合法有效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原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抵押登記等;
(五)原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不含公積金組合貸款)最近不低於3個月以上的貸款還款明細,應註明當前剩餘貸款本金餘額;
(六)《不動產權證書》(《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
(七)借款人還款賬戶(貸款承辦銀行一類賬戶);
(八)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提供繳存地公積金中心出具的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九)市住房公積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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