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玉環獲496萬元國家賠償是怎麼回事 國家賠償新標準是什麼
- 熱點
- 關注:2.37W次
昨天上午,江西省高階人民法院向賠償請求人張玉環送達了國家賠償決定書,依法決定向賠償請求人張玉環支付賠償金4960521.5元。賠償金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
張玉環
2020年9月2日張玉環以再審改判無罪為由向江西高院申請國家賠償,索賠共計2234.3129萬元。江西高院經審查認為張玉環的申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規定的立案條件,於9月4日決定予以受理。
1993年10月27日,張玉環因涉嫌故意殺人被羈押。2020年8月4日,江西省高階人民法院依法對原審被告人張玉環故意殺人再審一案進行公開宣判,撤銷原審裁判,宣告張玉環無罪。“張玉環殺人案”再審改判無罪。
據悉,張玉環此前申請的國家賠償為2200餘萬元,其中包括了人身自由賠償金、侵害生命健康權及後續治療費用、精神損害撫慰金以及因歷年申訴產生的費用。
經過多次協商,最後張玉環申請將賠償金額變更為496萬餘元。張玉環此次496萬餘元的國家賠償金額也創下了國內冤錯案國家賠償最高紀錄,張玉環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為157萬元。此前獲國家賠償數額最高的是吉林金哲巨集獲得的468萬元,其中精神損害撫慰金200萬餘元。
據媒體報道,張玉環在出獄時表示,在監獄裡蒙冤27年,被羈押9778天,希望出獄後的日子能夠更加平順。
國家賠償新標準是什麼?
最高人民法院於5月15日下發通知,公佈了自2019年5月15日起作出的國家賠償決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的賠償金標準為每日315.94元。
同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檢察廳下發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檢察院辦理自身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國家賠償案件時,執行新的日賠償標準315.94元。
國家統計局2019年5月14日公佈,2018年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數額為82461元;日平均工資為315.94元。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miaozhibang.com/xiaoxiao/redian/dkp1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