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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母親不同意調解是怎麼回事 劉鑫方稱對江歌遇害不擔責是什麼情況

江歌母親不同意調解是怎麼回事 劉鑫方稱對江歌遇害不擔責是什麼情況

江歌母親不同意調解是怎麼回事?劉鑫方稱對江歌遇害不擔責是什麼情況?4月15日上午,江歌母親江秋蓮起訴劉暖曦(原名劉鑫,以下均以原名稱呼)生命權糾紛案在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經過約3小時的庭審,審判長宣佈休庭,本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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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母親不同意調解是怎麼回事

此案是繼“江歌案”在日本宣判後,江秋蓮於國內提起的相關民事訴訟案件。2016年11月3日,在日留學生江歌慘遭同屋室友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殺害。2017年12月20日下午,該案在東京地方裁判所宣判,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和恐嚇罪一審判處被告人陳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秋蓮對案發當日劉鑫的行為存有質疑,回國後以生命權糾紛為案由對劉鑫提起訴訟,索賠207萬餘元。

小編注意到,庭審當日,江秋蓮與其代理律師黃樂平出席庭審,劉鑫方則由一名代理律師出庭,她本人並未現身。

江歌母親不同意調解是怎麼回事 劉鑫方稱對江歌遇害不擔責是什麼情況 第2張

開庭前,原告代理律師黃樂平接受小編採訪時表示,他們結合取證對江歌遇害過程進行了事實還原。他認為,2016年11月3日江歌遇害前,劉鑫明知陳世峰的加害企圖,但向江歌隱瞞了這一資訊,涉嫌轉移風險。此外,江秋蓮方認為,劉鑫在事發時曾將門反鎖,在事發後未盡力救助江歌,都導致了江歌的最終死亡。

基於以上觀點,江秋蓮以劉鑫侵犯江歌生命權為由,索賠207萬餘元。庭審前,江秋蓮方曾向小編出示了一份起訴書,上述材料顯示,她請求法院判決被告向原告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金等九項費用,共計203.8萬餘元。關於庭審中索賠金額相較於庭審前的變化,黃樂平表示,考慮到國家統計基數的變化,江秋蓮的賠償訴訟由203萬餘元已調整為207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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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上述訴訟請求,劉鑫的代理人在庭審現場進行了無責抗辯。法院公佈的被告方答辯意見認為,江歌陪同受到威脅的劉鑫系兩人正常的人際交往中的真情流露,系江歌的關心;沒有證據顯示劉鑫在江歌被侵害時將門反鎖,從而阻斷江歌唯一的求生途徑;江歌受害後,劉鑫打電話報警請求警察叫救護車本身就是最有效的救助行為。

據悉,因本案系民事案件,庭審結束前,審判長征求了當事人是否同意調解的意見,原告明確表示不同意。

關於本案後續的當事人發聲及庭審結果,小編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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