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個省市自治區是哪些 31個省市自治區分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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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眾所周知,我國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共有56個民族,還有三十幾個省市自治區。最近有些朋友來諮詢小編,31個省市自治區是哪些?31個省市自治區分別是什麼?以下內容由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看完就清楚了,還可以分享給小夥伴哦。
31個省市自治區是哪些
黑龍江省
不是31個省市自治區,是32個省市自治區。32個省市自治區是有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
23個省:黑龍江省、遼寧省、吉林省、河北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山東省、山西省、陝西省、安徽省、浙江省、江蘇省、福建省、廣東省、海南省、四川省、雲南省、貴州省、青海省、甘肅省、江西省、臺灣省。
5個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西藏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
4個直轄市:北京市(北京為中國首都)、上海市、天津市、重慶市。
2個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
遼寧省
省和自治區有什麼區別
一、聚居人群不同:
1、省:
省的聚居人群大部分為漢族。
2、自治區:
自治區的聚居人群為少數民族。
二、管理方式不同:
1、省:
省隸屬國家,遵循國家制度,由國家機關管理。
2、自治區:
自治區是在國家的統一領導下,以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為基礎,建立相應的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由少數民族人民自己當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內部地方事務,民族自治區享有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規定的民族自治權。
三、背景不同
自治區的設定是從中國的具體國情出發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行使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是中國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國家的關係是地方與中央的關係,不具有獨立主權的性質,它們的實施都有利於國家經濟的發展,有利於祖國和平統一,有利於鞏固中國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政權。
省源於古代省制。在古代,省指天子所居之所,宮禁。唐有三省六部,“尚書省”為其一。最初是金國在重要的地方設定行中書省,簡稱行省。元代中央行政機關叫“中書省”,又於各路(各行政區)設“行中書省”,簡稱“行省”,最後簡稱為“省”。“省”由此發展而來。
吉林省
中國的民族區域自治最基本的特點:
一是民族因素與區域因素的有機結合。中國的民族區域自治包含“民族”和“區域”兩個基本的要素,既不是單純的民族自治,也不是單純的地方自治,而是二者的統一體。
把民族自治與區域自治正確地結合起來,既有利於保證各少數民族管理本民族內部事務的權利,又有利於各民族的平等團結。
二是政治因素與經濟因素的有機結合。經濟因素,主要是指民族地區的經濟發展基礎、自然資源狀況等;政治因素,主要是指國家統一、民族平等團結和少數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內部事務的權利等。
把二者有機地結合起來,既能保障少數民族的平等權利,又有利於國家的統一;既有利於發展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的民族關係,又有利於民族地區的經濟發展和各民族的發展進步。
三是歷史因素與現實因素的有機結合。
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和發展,既考慮民族自治與地方的歷史狀況,又考慮其現實的狀況及其發展的需要。在對歷史和現實的充分把握之中,考慮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規劃民族自治地方的未來,從而有利於民族地區的穩定與發展,有利於各民族的平等團結和發展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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