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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的風俗 西藏的風俗及禁忌

西藏的風俗 西藏的風俗及禁忌

西藏的風俗:不要妄談宗教和信仰;不要在廟裡喧譁;進入廟宇不要戴帽子、帶墨鏡;進入藏傳佛教廟宇要順時針走不要逆時針轉;進入本教寺廟要逆時針轉;在西藏圍觀、拍攝天葬是違法行為;未經許可,不要拍攝磕頭的信徒;在面對佛像、神山時候,不要用手指指佛像或者神山,如需指向,請五指併攏指向等。

西藏的風俗 西藏的風俗及禁忌

西藏簡介

西藏,簡稱“藏”,首府拉薩市,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西南地區,是中國五個少數民族自治區之一。西藏位於青藏高原西南部,地處北緯26°50′至36°53′,東經78°25′至99°06′之間,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素有“世界屋脊”之稱。面積122.84萬平方公里,約佔全國總面積的1/8,在全國各省、市、自治區中僅次於新疆。2019年末常住人口350.56萬人。

西藏的風俗 西藏的風俗及禁忌 第2張

西藏北鄰新疆,東接四川,東北緊靠青海,東南連線雲南;周邊與緬甸、印度、不丹、尼泊爾、克什米爾等國家及地區接壤,陸地國界線4000多公里,是中國西南邊陲的重要門戶。

西藏的風俗 西藏的風俗及禁忌 第3張

西藏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元朝始,中央政權始終對西藏行使著有效管轄。藏族人民是中華民族大家庭中的重要一員。西藏唐宋時期稱為“吐蕃”,元明時期稱為“烏斯藏”,清代稱為“唐古特”、“圖伯特”等。清朝康熙年間起稱“西藏”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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