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保障性住房公積金提取指南(材料+流程)
- 城市文化
- 關注:1.67W次
在海口正常繳納公積金的職工,購買了保障性住房,可以憑藉購房合同/協議,有效支付購房款憑證或發票等材料提取公積金。
海口買保障性住房提取公積金
職工購買保障性住房的,自購房合同備案或簽訂購房合同/協議之日起一年內辦理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購房合同備案或購房合同/協議超過一年的不予辦理。
(一)辦理要件
1.本人身份證件和社保卡;
2.購房合同/協議,有效支付購房款憑證或發票;
3.職工配偶(不是購房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夫妻關係證明和購房人身份證件,視情況要求購房人臨櫃稽核簽字確認其身份;
4.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用於其法定直系親屬支付購買保障性住房房款的,還需提供直系親屬關係證明(同一戶口本的戶籍證件或出生證件)。
5.購買省外保障性住房的,還需提供職工及配偶任一方在購房地可供核查的戶籍身份證件及購房前已在購房地連續正常繳納半年及以上社保(或公積金)證明材料。
6.購買省外保障性住房的,職工在購房所在地購房前已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半年及以上,並已通過異地轉移接續平臺轉入我省的,可不提供第5項材料。
(二)辦理渠道
APP或網廳、櫃面。
(三)提取額度
提取額度依購房合同(協議)約定截至當月應付款的額度為限,且累計提取額度不得超過總房款扣除貸款本金的餘額。
(四)注意事項
1.各直屬局在辦理購買無備案的保障性住房提取業務時,應先從當地相關部門獲取專案批覆檔案及購房名冊材料以進行控制;
2.職工購買省外保障性住房的,應提供專案批覆檔案及購房名冊。
3.購房人配偶通過網廳、手機APP渠道提交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工作人員能聯網核查其婚姻資訊的,無需購房人臨櫃稽核;工作人員通過聯網不能核查其婚姻資訊的,需購房人持身份證件臨櫃稽核。
4.購房人配偶臨櫃辦理購房提取業務的,需購房人一同前往櫃檯稽核確認辦理業務。若購房人配偶單獨臨櫃辦理,工作人員能聯網核查其婚姻資訊的,可不要求購房人臨櫃稽核。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miaozhibang.com/xiaoxiao/chengshiwenhua/8rg3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