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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申請學位需要哪些條件

在深圳申請學位需要哪些條件

導語:再過兩天就是9月份了,深圳今年秋季的小一新生還未入學,明年秋季入學的孩子家長就要提前準備材料了。目前各區都將租房一年以上作為申請國小學位的必備材料。也就是說租房的家長,需提前一年(即2018年8月31日前)辦好租賃憑證,否則將無法申請學位。目前還剩下三天時間,還未辦好的家長要抓緊了。

在深圳申請學位需要哪些條件

1、入學材料不齊無法申請學位

今年學位缺口近1萬個。龍華區教育局稱,民順國小、龍華外國語學校等多所公辦學校連1類生(指戶籍落在學區房產上的學生)都錄取不完。公民辦學校統籌招生跨街道遠距離分流才解決了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學位問題,如部分學生從民治街道分流到大浪南路的六一學校。龍華區教育局稱,入學材料不齊全的基本無法申請學位。

雖然今年的學生還未入學,明年秋季的學位申請還要到明年春季才開始,但龍華區教育局提醒明年要入學的家長,準備資料至少得提前一年準備。對於非深戶學生,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在深圳居住滿一年、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

2、申請學位租房須一年以上

雖然明年學位申請細則還要到明年春季才公佈,但由於許多家長資料不齊,導致無法申請學位,教育部門提前釋出學位申請必備材料的提醒。2019年秋季,龍華學位申請繼續執行“父母在學區範圍租房時間需連續1年以上”的規定。記者瞭解到,各區都將實施租房一年以上政策。

適齡兒童、少年提供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資訊)申請2019年龍華區小一或七年級秋季學位,則需提交2018年8月31日(以簽發日期為準)以前辦理的學區有效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資訊),租期最短至2019年12月31日。同時要確保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資訊)在資料核驗期間(一般在4~6月間)處於未過期的狀態。

3、私下交易房屋不能申請學位

若租期已到,則需要續簽,確保雙免資格稽核能順利通過。自購商品房的購房時間暫不受限,但有關購房手續需要在網上報名前辦好。無論是深戶、非深戶,均按此規定執行。

私人交易購買了一套房屋,沒有在國土局備案,有律師見證書,此類房屋也無法申請學位。據深圳市司法局下發《關於嚴禁為違法建築銷售行為提供公證和律師見證服務的通知》中明文禁止公證機構和律師為違法建築買賣提供相關公證和見證服務。

國土部門也明確指出:若交易行為違法,即便有律師見證,交易合同仍然無效。此類持“律師見證書”的私人之間買賣的房屋不能用來申請學位。此類房屋家長需在2018年8月31日前(以簽發日期為準)辦理房屋租賃憑證(資訊)。

對於自建房的學生,提供轄區街道辦事處開具的房屋不屬於“查違拆違”物件的證明材料。自建房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家長需在2018年8月31日前(以簽發日期為準)辦理房屋租賃憑證(資訊)。

標籤: 深圳 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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