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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八月十五放幾天假 2019年中秋節放假安排

2019年八月十五放幾天假 2019年中秋節放假安排

導語:雖然時間還有很遙遠的距離,但是關於放假我們是很熱衷的,所以2019年還沒有到,很多的朋友已經在打聽2019年八月十五放幾天假的事情了,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2019年中秋節放假安排預計是從9月13日放假到15日,一共有3天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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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秋節放假從9月13日至9月15日,共3天。

2019年中秋節加班費怎麼算

法定休假日用人單位安排工作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工資報酬;隨同法定休假日一併放假的休息日用人單位安排工作的,用人單位應當首先按同等時間安排補休,不能補休的按工資的200%支付工資報酬。

《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2019年八月十五放幾天假 2019年中秋節放假安排 第2張

中秋節

中秋加班如何獲得加班證據?

對於加班的證明,勞動者可提供兩類證據:第一類是勞動者可以直接提供的證明加班存在的證據,例如用人單位給勞動者的加班通知單、用人單位制定的值班表等。第二類是勞動者提供的可以證明用人單位保管加班證據的證據,例如用人單位的員工手冊規定,勞動者每日上下班需要打卡記錄出勤情況等。若職工可提供此類證據,就可以要求單位來出具由單位儲存的可以證明加班的證據,如果單位不出具則要承擔不利後果。

因此如果您的工資表上有顯示具體的工作時間,可以作為證據。但您所提供的證據最好為原件,因為影印件是不能單獨做為認定事實的證據的,如果沒有其它佐證輔助,影印件是不具法律效力的。

中秋節公司紅包能算作加班費嗎?

中秋節紅包不能充當加班工資。用人單位不得以發放“紅包”少付勞動者加班工資。“紅包”與加班工資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紅包”充其量只能算是獎金,獎金作為一種工資形式,作用在於對與生產或工作直接相關的超額勞動給予報酬,是對勞動者在創造超過正常勞動定額以外的勞動成果時,所給予的物質補償。而加班工資是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在規定工作時間之外從事生產勞動或者工作所獲得的勞動報酬,是對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增加額外勞動量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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