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是第幾個消費者權益日 2016是消費者權益日多少週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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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2016年3.15消費者權益日即將到來,這個節日由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於1983年確定,目的在於擴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使之在世界範圍內得到重視,以促進各國和地區消費者組織之間的合作與交往,在國際範圍內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那麼,2016年是第幾個消費者權益日?2016是消費者權益日多少週年?2016年消費者權益日主題是什麼?快點隨萬年曆小編詳細瞭解下消費者權益日相關內容吧。
2016是第幾個消費者權益日
1983年,國際消費者協會把每年的3月15日定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此後,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費者及有關組織都要舉行各種活動,推動保護消費者權益運動進一步發展。
1983年3月15日是第一個消費者權益日,因此,2016年是第34個消費者權益日。
2016年消費者權益日主題
中國消費者權益協會曾釋出訊息稱2016年3月15日消權日的主題為:新消費 我做主,並表示,主題含義一是樹立”消費者優先“理念,傾聽消費者聲音,重視消費者訴求,滿足消費者需要,贏得消費者的滿意和認可,二是弘揚誠信、公平、法治文化。
2016年消費者權益日主題含義
中國消費者協會祕書長常宇闡釋了“新消費 我做主”年主題的涵義:一是樹立“消費者優先”理念,傾聽消費者聲音,重視消費者訴求,滿足消費者需要,贏得消費者對新消費的滿意和認可;
二是弘揚“誠信、公平、法治”文化,創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營造讓消費者能做主願消費的良好環境;三是引導科學理性消費,踐行綠色消費、品質生活,呼喚維權自覺,提倡依法維權,讓消費者主動做新消費的支持者
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曆年主題
1997年:講誠信 反欺詐
1998年:為了農村消費者
1999年:安全健康消費
2000年:明明白白消費
2001年:綠色消費
2002年:科學消費
2003年:營造放心消費環境
2004年:誠信·維權
2005年:健康·維權
2006年:消費與環境
2007年:消費和諧
2008年:消費與責任
2009年:消費與發展
2010年:消費與服務
2011年:為消費者提供公平的金融服務
2012年:消費與安全
2013年:我的權益我做主
2014年:讓消費更有尊嚴
2015年:攜手共治 暢享消費
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的主要標誌
“3.15”標誌以中國消費者協會會徽圖形為上方圖形,同時加註“3.15”字樣。此標誌包含兩方面的含義:一是對優質商品或服務的一種認可和證明;二是使企業履行做出的承諾:即發生小額消費者權益爭議時,消費者與經營者雙方協商不成,經經營者自願接受消費者協會的調節意見,以避免小額爭議久拖不決。
中國消費者協會推出“3.15標誌”的目的有四點:一是便於更有效地解決小額消費者權益爭議,從而使消費者協會能更好的履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職能; 二是對優質商品及服務的一種證明,便於消費者擇優購買;三是通過使用便於識別的統一標識,幫助廣大消費者正確選擇商品和服務,行之有效地引導消費者科學、合理、安全、健康消費;四是有利於扶優限劣,增強企業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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