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年度彙算來了是怎麼回事 個稅年度彙算來了要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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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來了,它來了,個稅年度彙算來了!國家稅務總局近日釋出公告,自2021年3月1日起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具體個稅年度彙算來了是怎麼回事?個稅年度彙算來了要怎麼算?一起來了解。
個稅年度彙算來了是怎麼回事
國家稅務總局近日釋出公告,自2021年3月1日起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不過,大家情況不一:有不退不補的,有網友稱退了8000元,也有網友說補繳2000多元,一年一度的個稅綜合所得彙算到來,今年我是退稅還是補繳?什麼是“綜合所得”?我是否需要辦理年度彙算?哪些專案可以稅前扣除?個稅年度彙算網上咋辦理?
辦理時間
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大家趕早不趕晚啊)
如何退稅/補繳?
知識點:一個公式
應退或應補稅額=[(①綜合所得收入額-②60000元-③“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④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⑥捐贈)×⑦適用稅率-⑧速算扣除數]-2020年已預繳稅額
啥啥啥?中括號、小括號、又減又乘都啥內容?咱們按序號一一解釋
①“綜合所得收入額”包括四項收入,即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
工資薪金
勞務報酬
稿酬
特許權使用等
②至⑥五項內容可以減除後再計算年度應納稅額,即個稅起徵點60000元/年,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專項扣除,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和大病醫療支出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⑦適用稅率和⑧速算扣除數
“退稅”還是“補繳”?這是一個正負數的問題。
計算完本年度最終應納稅額後,再減去2020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
得出結果為正數(如“1350”),則需要補繳相應數額(1350元)的稅款;
得出結果為負數(如“-1350”),則可得到相應數額(1350元)的退稅。
隨後,可向稅務機關申報並辦理退稅或補稅。
知識點再來一遍
計算公式:
應退或應補稅額=[(①綜合所得收入額-②60000元-③“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④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⑥捐贈)×⑦適用稅率-⑧速算扣除數]-2020年已預繳稅額
年度彙算不涉及這些所得依據稅法規定,年度彙算不涉及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納稅人按規定選擇不併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等所
算好了嗎?算對了嗎?
那問題來了:
我計算得出結果是正數,無論數字大小,都一定需要補繳嗎?
而得出結果是負數,但不辦理年度彙算,能退稅嗎?
哪些人可以不辦,哪些人要辦?
三類納稅人可以不辦理年度彙算
根據有關規定,納稅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彙算:
年度彙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
年度彙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退稅的。
兩類納稅人需要辦理年度彙算
依據稅法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要辦理年度彙算:
已預繳稅額大於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綜合所得收入全年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那麼要辦要辦一定要辦的納稅人該如何辦理呢?
——畢竟是有實實在在的退稅款項到手,而漏繳稅款又面臨法律風險。
咋辦?應用在手,辦稅不愁
“個人所得稅”App
瞭解一下?
第一步:在各大應用市場搜尋下載“個人所得稅”App
第二步:開啟App點選“2020綜合所得年度彙算”模組
注:3月1日起,綜合所得年度彙算正式開始,目前可先進行準備。
第三步:“檢視”已填報資訊或“去填報”相關專案
之後,按照“個人所得稅”App流程指示,完成操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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