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用病死豬肉加工 檢測出圓環病毒2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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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一直是人們關心的問題之一,也是我國大力打擊物件,可還是不少商販被利益薰心,其中就有工廠用病死豬肉加工,其實很多市場上的豬肉我們是難以分辨的,那麼如何才能買到健康的豬肉呢?
近日福清市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由公安部2015年“利劍”行動第三批掛牌督辦的王某、徐某、陳某、朱某、任某、徐甲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案件。
2015年1月,徐某、王某共同策劃收購病死豬肉加工成臘腸、臘肉銷售到市場上供人食用,從中非法牟取利益。
2015年4月,徐某、王某租賃福州市倉山區蓋山鎮某房屋作為臘腸、臘肉加工窩點,併到福清市城頭鎮向陳某、朱某購買病死豬肉,然後運回上述窩點加工成臘腸、臘肉,銷售到市場上供人食用。
2015年8月,徐某、王某先後僱傭任某、徐甲到該窩點,參與將病死豬肉放入攪拌機攪拌後,進行絞碎、醃製、灌腸、燻烤等一系列加工程式並製成臘腸、臘肉。
截至2015年9月15日,徐某、王某將病死豬肉製成的臘腸、臘肉拿到市場上進行銷售,從中非法獲利共計人民幣1.1萬餘元,任某賺取工資人民幣2500元。陳某、朱某明知徐某、王某購買病死豬肉用於加工成食品後供人食用,仍然從福清市城頭鎮、長樂市松下鎮一帶養豬場撿回病死豬並進行屠宰,然後在福清市城頭鎮巖兜村設定的屠宰窩點內將屠宰後的病死豬肉,以每斤人民幣1.5元左右的價格賣給徐某、王某,從中非法獲利共計人民幣2萬餘元。
2015年9月15日17時許,王某、徐某再次駕駛麵包車到福清市城頭鎮巖兜村向陳某、朱某購買病死豬肉時被福清市公安局抓獲,公安民警從現場查扣到病死豬肉920公斤及作案工具藍色五菱牌面包車1輛、無牌正三輪摩托車1輛、鐵鍬1把、推車1輛、磅稱1臺等。
當晚,公安民警又在福州市倉山區蓋山鎮吳鳳村一民宅的臘腸加工窩點內抓獲任某、徐某,並當場查扣到病死豬肉430公斤、臘腸2斤及作案工具銀灰色麵包車1輛、多用絞肉切機1臺、攪拌機1臺、冰櫃3臺、電子檯秤1臺等。經福州市產品質量檢驗所檢驗,現場查扣的病死豬肉檢出圓環病毒2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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