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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北高溫補貼標準及發放時間一覽表

2019年湖北高溫補貼標準及發放時間一覽表

導語:今年湖北關於高溫補貼沒有最新調整訊息,所以延用去年的高溫補貼標準。那麼,2019年高溫補貼發放情況是什麼樣的呢?就去年標準來看,一般是每人每天發12元,發放時間是6月到9日。具體情況我們一起來看看以下的2019年湖北高溫補貼標準及發放時間一覽表。

 2019年湖北高溫補貼標準及發放時間一覽表

2019年湖北高溫補貼標準及發放時間一覽表

湖北高溫補貼

湖北高溫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天12元。

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包括進城務工人員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均應發放高溫津貼。

在6、7、8、9四個月,如果符合發放標準,應該按湖北省現行標準每人每天12元發放高溫津貼。以天為單位計算,而不是以月為單位計算,有利於解決部分工作時間在室外,部分工作時間在室內的高溫津貼發放問題。

標準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當日釋出的預報氣溫,調整作業時間,但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除外:

1、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2019年湖北高溫補貼標準及發放時間一覽表 第2張

高溫費

室內工作可以不發放:

不少人關心室內工作者有沒有高溫津貼。一位在電力部門上班的人員表示,單位從沒發放過高溫津貼,這是否合理。

據悉,該人員在該單位後勤部門工作,室內有空調,溫度可以降到33℃以下。針對這種情況,相關人員表示,如果工作場所溫度能降到33℃以下,是可以不發高溫津貼的。

據悉,如果對用人單位發放高溫津貼有疑問的,可以撥打湖北人社政策諮詢熱線12333進行諮詢或投訴舉報。發生相關勞動糾紛時,員工可以到人事勞動仲裁調解部門申請仲裁,也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舉報。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將按相關規定,對未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的用人單位,責令按時足額發放;逾期不整改的,處以罰款;對於情節嚴重,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案件給予社會公開曝光。

高溫津貼與福利不衝突:

有市民擔心,許多單位此前一直髮放高溫津貼,但是八項規定之後,因為擔心違規,便再未發放,請問高溫津貼與單位福利待遇之間的區別,應該如何發放?

相關人員表示,高溫津貼標準的制定有明確依據。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津貼增加而降低勞動者工資。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高溫津貼從成本中列支,計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是國家規定的津補貼專案,不是單位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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