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假國家規定2018 2018再婚假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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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在離婚率如此之高的社會,離婚的男女重新組家庭屬於再婚,國家對於再婚也有了明確的規定,那再婚假國家規定2018是怎樣的呢?2018再婚假有多少天?很多人再婚時已經到了晚婚年齡,那麼再婚有晚婚假嗎?2018國家規定晚婚假多少天呢?接下來和小編一起去瞧瞧吧。
再婚假國家規定2018 2018再婚假多少天
再婚假國家規定2018
再婚婚假規定
再婚者與初婚者一樣,均應享受婚假待遇。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職工享受三天的婚假。對於再婚者的婚假問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曾有明確答覆,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國家有關職工婚假的規定精神,再婚者與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單位對再婚職工應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同初婚職工一樣的婚假待遇”。
國家法定婚假如下: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不再享受晚婚假獎勵,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婚假和路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也就是說,帶薪休假。
因此,2018再婚假有3天,如果再婚的雙方不在同一地方工作的,還能享有路程假。
再婚有晚婚假嗎
再婚有晚婚假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六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指示》提出:“按法定年齡推遲三年以上結婚為晚婚,婦女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的為晚育”。《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七條規定:“鼓勵公民晚婚、晚育。男女雙方按法定婚齡推遲三年以上依法登記結婚的為晚婚;已婚婦女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第三十六條第二款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職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二天,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發;晚育的,男方可享受七天護理假,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發。”
根據上述規定,只有在同時符合“女年滿二十三週歲、男年滿二十五週歲”和“雙方均為初婚”這兩個條件的情況下,才可以認定為《婚姻法》規定的“晚婚”,並有權享受增加12天的晚婚獎勵假;當然,晚婚年齡應當是結婚證書上批准結婚之日的雙方週歲年齡。
因此,再婚年齡達到晚婚標準的,不能享受晚婚待遇。
2018國家規定晚婚假多少天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並於2017年元旦實施。按照修正案草案規定,從2017年1月1日起將取消晚婚假、晚育假。
至於是否徹底取消晚婚晚育的獎勵,現在尚無定論,因為婚姻法規定晚婚晚育應予鼓勵。是否取消晚婚晚育假有待於各省的人大對各自省份的計劃生育條例進行修訂。
2018國家規定晚婚假多少天
各地計劃生育條例婚假統計:(2018年3月9日更新)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擬取消晚晚婚)
上海:婚假10天(已取消晚婚假)
天津: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重慶:婚假5天+晚婚假10工作日
安徽: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福建:婚假15天(已取消晚婚假)
甘肅:晚婚的婚假=30天
河南:婚假3天+晚婚假18天=21天
廣東: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廣西: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貴州: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河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黑龍江: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湖北: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湖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吉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江蘇: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江西: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遼寧: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內蒙古: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寧夏: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青海: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山東: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山西:婚假30天(已取消晚婚假)
陝西: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四川: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新疆: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雲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浙江: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中國人民解放軍: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海南: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西藏:婚假3天+晚婚假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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