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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指令再審"百香果女孩"案是怎麼回事 最高法為什麼指令再審"百香果女孩"案

​最高法指令再審"百香果女孩"案是怎麼回事 最高法為什麼指令再審"百香果女孩"案

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當年轟動一時的“百香果女童”被害案。當時,一審法院以強姦罪判處楊光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近日,據說最高法指令再審了。具體最高法指令再審"百香果女孩"案是怎麼回事?最高法為什麼指令再審"百香果女孩"案?一起來了解。

最高法指令再審"百香果女孩"案是怎麼回事

​最高法指令再審"百香果女孩"案是怎麼回事 最高法為什麼指令再審"百香果女孩"案

此前報道,廣西靈山10歲女童賣百香果回家途中遇害,系被同村29歲男子楊光毅強姦致死,一審法院判處楊光毅死刑,二審法院改判為死緩。5月10日,最高院決定對廣西高院二審終審的楊光毅強姦一案調卷審查。“百香果女童”遇害案持續引發法律界和大眾的討論。

11月11日,據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網站釋出訊息稱,最高人民法院調卷審查的原審被告人楊光毅強姦一案,其間被害人母親提出申訴。最高人民法院審查決定,指令廣西壯族自治區高階人民法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對該案進行再審。

2018年10月4日,廣西欽州靈山縣10歲女童麗麗(化名),在自家地裡摘百香果後出門售賣,回家途中遭同村29歲村民楊光毅持刀捅傷眼睛及頸部後再強姦,最後拋屍荒野。

一審法院以強姦罪判處楊光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楊光毅以可能患有精神病請求鑑定,同時以有自首情節為由上訴請求減刑。今年3月,廣西壯族自治區高階人民法院二審認為楊光毅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鑑於其在父親的陪同下投案自首,一審量刑不當,撤銷一審判決,改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對其限制減刑。

5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對廣西壯族自治區高階人民法院二審終審的楊光毅強姦一案調卷審查。

受害者的母親在被採訪時,表示,希望行凶者可以得到嚴懲。

近段時間以來,經常有犯罪者企圖用“精神疾病”為由,逃脫法律的制裁。但公道自在人心。也相信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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