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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天救援隊否認中止搜救上海4歲女童 訊息系他人擅自發布

藍天救援隊否認中止搜救上海4歲女童 訊息系他人擅自發布

近期,上海4歲女童海邊失蹤牽引著萬千民眾的心,她的最新訊息為大家持續關注著,尋找的行動一直未停止,不過今日有媒體報道稱,藍天救援隊中止搜救上海4歲女童,稍後上海藍天應急救援服務中心7日深夜釋出宣告,稱並未中止,訊息系他人擅自發布,不代表藍天救援隊官方態度,目前多名隊員攜帶裝置還在持續搜救。

藍天救援隊否認中止搜救上海4歲女童 訊息系他人擅自發布

藍天救援隊否認中止搜救上海4歲女童

10月8日上午,有媒體報道稱,上海藍天應急救援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上海藍天救援隊”)於7日深夜釋出宣告,稱“原計劃7日晚開展搜救任務,由於某些原因被中止”,後續任何以“上海藍天救援隊”名義在救援現場開展的活動,均與救援隊無關。

報道迅速引發關注並登上熱搜,網友紛紛猜測,是否因為搜救已無希望,或者搜救活動遭遇了外部壓力,被迫停止搜救。

8日中午,“BSR藍天救援”負責人表示,該宣告是另一撥人擅自發布,不代表“藍天救援隊”官方態度,搜救行動未中止,目前多名隊員攜帶裝置還在持續搜救。

該負責人介紹,“藍天救援隊”內部早年曾因品牌歸屬問題發生分歧,分裂成兩部分力量各自運作,經常會在一些救援現場同時出現,“主要是為了救人救災,一般情況下都是各自幹各自的,沒有衝突。BSR藍天救援的品牌註冊在我們這邊,這次的宣告是另一撥人釋出的。他們撤了,我們還在堅持。”

藍天救援隊否認中止搜救上海4歲女童 訊息系他人擅自發布 第2張

該負責人表示,搜救工作還處於緊張工作期,上述宣告的釋出對搜救工作和藍天救援品牌形象造成了干擾和傷害。

上海女童失聯監護人是否擔刑責?針對這一問題,有網友認為,女童父親讓4歲女兒獨自留在海邊長達十多分鐘的做法,不僅讓人難以理解和接受,更是導致女童失聯的主要原因,應該按“過失罪”承擔刑責。

對此,刑事專家、首都師範大學法律系教授肖怡表示,如果涉事當事人有間接故意甚至直接故意的行為,公安機關完全有可能通過對其本人以及周邊人員等多方面的調查,獲取定罪的確鑿證據鏈。本次事件中是否存在“過失”,要根據當時具體的地理位置狀況、孩子年齡、離開時間等綜合判斷在這種情況下一般人所能認識到的危險程度,來考察行為人是否有義務、有能力預見到結果。而“故意”的認定需要行為人具有主觀故意,即已經預見到了結果可能發生,而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態度。從目前媒體報道出來的細節來看,雖然有網友表示質疑,但尚沒有證據表明孩子父親有直接故意或者間接故意行為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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