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生育保險不能用主要有哪些情形 重慶生育保險不能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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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連續參保繳費滿六個月的生育保險待遇不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欠費達6個月及以上的,欠費期間的生育保險待遇不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同時,不予支付的情形包括:
1、違反《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而發生的各項費用;
2、因犯罪、自殺、自殘、吸毒、醫療事故等造成妊娠終止的費用;
3、到零售藥店購買避孕藥品、避孕工具等費用;
4、依法使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手段生育所發生的除產前檢查、分娩、終止妊娠、治療併發症發生的醫療費及生育生活津貼外的費用;
5、嬰兒的醫療、護理、保健等費用;
6、超出生育保險規定範圍和標準的其他費用。
重慶生育保險連續交多久可以報銷
在重慶,參保單位職工從參保單位為其足額連續繳滿6個月生育保險費的次月起按照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所以在參保不足6個月時發生的費用,生育險是不支付的。
生育保險的簡介
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在懷孕和分娩的婦女勞動者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國家或社會對生育的職工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的社會保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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