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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上班不給三倍工資違法嗎 古代的工資制度

國家上班不給三倍工資違法嗎 古代的工資制度

導語:在每個月,人們最開心又期待的日子就是發工資的時候了,看到工資,好像就看到了繼續奮鬥的動力。在有些節日裡上班是有三倍工資的,那麼,大家清楚國家上班不給三倍工資違法嗎?古代的工資制度是什麼樣的?今天就來給大家強行分析一波。

國家上班不給三倍工資違法嗎

國家上班不給三倍工資違法嗎 古代的工資制度

三倍工資

國家上班不給三倍工資違法,節假日三倍工資是國家法律規定,按照我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者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應當依法支付加班費,未支付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國家上班不給三倍工資違法嗎 古代的工資制度 第2張

工資

古代的工資制度

古代不僅有工資,而且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實行的是“年薪制”,現代人覺得“年薪制”那可比“月薪制”檔次高多了,那可都是名企高層、有聲望、有地位的人領的。其實不然,“年薪制”在古代也是個無奈之舉。

如今的社會薪水結算比較靈活,按小時結、按日結、按周結、或者按專案結算,但是古代就沒有這麼靈活的結算方式了,從朝廷大臣到富商家的長工都是按照“年薪制”來結算的。

不同的階層對工資的叫法也不盡相同,地位低的工人、夥計以吃飯討生活為主,一般稱之為“口糧”、“工錢”,地位高一些的人叫“俸祿”、“年俸”。

以如今社會的花錢速度來說,“年薪”是萬萬滿足不了的,如今“月光族”橫行,你讓他們等一年發工資?這肯定是不現實的,現在的人甚至渴求“週薪”或者“日薪”。

古代重農抑商,人們對於工作的選擇也比較少,要麼去給地主打長工,要去就去作坊幫忙,或者去一些服務場所當一個服務員,比如酒店的“夥計”,這些人的工作也不是很穩定,隨時可能面臨被辭退的風險。而真正拿固定工資的都是考取功名進入官場的人,十年寒窗,就是為的有朝一日能夠跨過階層改變自己和自己家人的命運,光宗耀祖。

如今如果考取了公務員,大部分人都會高看一眼並說是“吃皇糧的”,這個稱呼也是來自古代的官場。

國家上班不給三倍工資違法嗎 古代的工資制度 第3張

 工資圖片

古代的“工資”的現在的工資也不一樣

古代不像現在直接發錢,大部分時間都是發的實實在在的“糧食”,“吃皇糧”這個稱呼一點也沒有錯。

據考證,東漢以前俸祿發放的都是食物,至於怎麼換成錢,那是你自己需要考慮的問題。

第一個封建王朝——秦朝,當時並沒有建立起完備的“俸祿”制,而是沿襲商鞅變法的軍功爵制度,不同等級俸祿不同,一年一次,發的糧食主要為“粟米”也就是現在的小米。

爵位最低公士一年50石粟米,爵位最高的徹侯一年1000石粟米,秦朝的一石相當於現在的31公斤左右,官家給發的小米當然肯定是優等品,如果按照現在優質小米的價格10塊一斤來算。秦朝爵位最低的公士一年工資是31000塊,爵位最高的徹侯一年可以拿到62萬塊,有了這麼高的工資將士們當然奮勇殺敵了,這也是秦能夠統一六國的重要因素。

漢朝建立之後也是承秦制的,就像是換了個面板一樣,不一樣的是漢朝建立了正規的“俸祿制”,以官員等級大小為標準發放俸祿。漢朝俸祿基本上分為三個檔:

第一檔:萬石級別——三公,工資並沒有萬石那麼多,大概4200石左右

第二檔:九卿和一些郡守、太守、縣令。他們的工資兩千到幾百不等。

第三檔:斗食和佐史,他們是漢朝工資最低的官了,年俸不滿百石。

《漢書·百官公卿表》顏師古注云:“《漢官名秩簿》雲斗食月奉十一斛,佐史月奉八斛。一說,斗食者,歲奉不滿百石,計日而食一斗二升,故云斗食也。

古代的官員也並不是單靠死工資養家餬口的,乾的好的人會得到朝廷的各種賞賜。

西漢的政府很大方,工作做得好可以直接賞錢、酒肉、車馬甚至分房子和奴僕。

古代的“俸祿制”真正從年薪轉變為月薪是從南北朝時期的劉宋王朝開始的!

這個差點就統一全國的皇帝劉裕對於工資體系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革——從年薪制改成“按月分俸”,這就是現代月薪制度的雛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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