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喪假國家規定2019 機關事業單位喪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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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人的一生就是一個跌宕起伏的過程,有生就有死,有喜就有悲,新生兒的誕生是喜悅的,垂暮病死則是悲傷的,我國對於這樣大喜大悲的事都有相關的法律規定,那麼你知道最新喪假國家規定2018的相關內容是什麼嗎?機關事業單位喪假規定又是怎樣的呢?接下來和小編一起去看看2018國家規定喪假幾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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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喪假國家規定2018
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法律明確賦予了勞動者帶薪休喪假的權利。
目前國家還沒有對非國營企業職工休婚喪假作出具體規定。員工休喪假的具體操作可參考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之法律規定:
一、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二、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根據《關於職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後可給予請喪假問題的通知》規定,職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後,需要職工料理喪事的,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可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喪假。
另外,國家規定喪假不計入年休假假期。員工可以享受帶薪的喪假。
生老病死是大自然的規律,沒人能控制。職工在遇到家人過世的時候,用人單位應該給予職工的喪假,並且保障職工在喪假期間相應的福利待遇。
機關事業單位喪假規定
機關事業單位喪假規定
機關事業單位喪假多少天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機關事業單位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單位應該根據具體情況,酌情給予職工1—3天的喪假。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亦包括爺爺,奶奶)。如果職工死亡的直系親屬在外地,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單位應該根據路程遠近,另外給予職工路程假。職工在休喪假和路程假期間,單位均應當照常發放職工的工資。職工在途中的車船費等,由職工本人自理。
因此,機關事業單位的喪假是有三天的,如死亡的直系親屬在外地,另外根據路程遠近給予一定的路程假。
機關事業單位喪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51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1條的規定,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婚喪假的等休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其工資。
因此,在批准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職工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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