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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武漢購房資格管理新政 武漢購房資格最新政策解讀

2021武漢購房資格管理新政 武漢購房資格最新政策解讀

導語:現在什麼越來越貴!沒錯,一定是房子。尤其是在一線大城市,價格高得離譜。為了更好地管理房源市場,保障群眾購買權益,武漢市釋出了最新的購房資格管理新政。其中明確了規範購房登記、“人房碼”繫結等內容。以下就是小編關於2021武漢購房資格管理新政極其解讀。

2021武漢購房資格管理新政 武漢購房資格最新政策解讀

武漢購房資格管理新政

2021武漢購房資格管理新政

2021年9月3日,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釋出《關於加強購房資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確:

一、申請購房資格認定程式

(一)在我市限購區域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的意向購房人,可通過“武漢住保房管”微信公眾號或市房管局網站()申請購房資格認定(含無房家庭優先選房資格認定,下同),也可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或房地產經紀機構通過“武漢市房地產市場管理資訊系統”或“武漢市房地產經紀服務平臺”代為申請。申請購房資格認定應上傳有效的身份證件、戶口簿、婚姻狀況材料、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繳納憑證等影像資料。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主動向意向購房人宣傳我市住房限購政策,協助或接受意向購房人委託,提交購房資格認定申請材料。意向購房人、受託房地產開發企業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如實填寫申請資訊。

(三)各區房管部門應在申請之時起48小時內(法定節假日順延)完成購房資格認定工作,並將認定結果以簡訊方式反饋給申請人。申請人可通過“武漢住保房管”微信公眾號或市房管局網站下載、列印購房資格認定結果。軍人、消防救援人員、境外個人等申請購房資格認定的,購房資格認定時間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延長。

(四)購房資格認定結果自反饋之日起60日內有效,意向購房人可憑有效的購房資格認定結果進行購房登記和合同網籤備案。購房資格認定結果逾期未使用的自動失效。

(五)意向購房人對購房資格認定結果有異議的,應在收到認定結果5個工作日內,通過網上申請渠道或轄區政務中心視窗向轄區房管部門提出異議申請,轄區房管部門自受理之時起48小時內完成複核(法定節假日順延)。

(六)以人才名義申請購房資格認定的,應符合我市人才購房政策並按相關程式辦理。

2021武漢購房資格管理新政 武漢購房資格最新政策解讀 第2張

2021武漢購房資格管理

二、規範購房登記和購房資格認定結果的使用

(七)房地產開發企業可在完成新建商品房預(現)售方案備案後通過“武漢市房地產市場管理資訊系統”驗證意向購房人的購房資格認定結果並進行購房登記,最終購房登記名單(含無房家庭優先選房登記名單)應於銷售前通過銷售現場、網路等途徑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於48小時。

(八)購房登記完成後,購房資格認定結果即時鎖定,鎖定期間不得再次進行購房登記。開盤銷售前,經意向購房人與房地產開發企業協商一致,可取消購房登記並解除鎖定。開盤銷售後,購房資格認定結果自動解除鎖定。

(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將房屋銷售給已登記的意向購房人。未完成購房資格認定或購房資格認定結果失效的意向購房人,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向其銷售房屋。

(十)房地產經紀機構應通過“武漢市房地產經紀服務平臺”驗證意向購房人的購房資格認定結果並進行存量房網上籤約。未完成購房資格認定或購房資格認定結果失效的意向購房人,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向其提供網上籤約服務。

三、加強購房資格認定結果使用情況的檢查

(十一)各區房管部門應按照新建商品房銷售全過程監管工作要求,在購房登記、開盤銷售、網籤備案等環節,按一定比例對房地產開發企業使用購房資格認定結果情況進行檢查並回訪購房人。

四、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十二)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違反我市住房限購政策和本通知規定的,市房地產市場管理中心、轄區房管部門應採取警示約談、責令限期整改等措施並予以公開曝光。房地產從業人員協助意向購房人以不正當手段獲得購房資格的,轄區房管部門、行業協會依規對相關人員作出相應處理。

(十三)意向購房人騙取購房資格的,取消其家庭本次購房資格認定結果並公開通報,一年內不予受理其家庭購房資格認定申請。

(十四)對涉嫌偽造相關證件、印章、證明材料或者使用虛假證件、證明材料騙取購房資格等違法違規行為,由轄區房管部門移交公安機關調查處理,依法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

2021武漢購房資格管理新政 武漢購房資格最新政策解讀 第3張

武漢購房資格政策解讀

五、其他

(十五)本通知自2021年10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武漢購房資格最新政策解讀

2021年9月,武漢市房管局釋出關於加強購房資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官方政策解讀如下:

主要特點

(一)規範購房登記,憑資格購房。意向購房人必須先取得購房資格才能在我市限購區域購買住房,開發企業應先驗證意向購房人的購房資格認定結果,並進行登記和公示後,才能對其銷售房屋,防止開發企業向不具備購房資格的購房人銷售房屋的情況。

(二)“人房碼”繫結,緩解供需矛盾。意向購房人每次只能在一個新建商品房專案登記,登記完成後,購房資格認定結果二維碼即時鎖定,開盤銷售後自動解除鎖定,防止意向購房人多處登記造成市場虛熱,擠水分、降虛火,緩解市場供需矛盾。

(三)打擊違規行為,規範市場秩序。針對從業人員、意向購房人以不正當手段騙取購房資格的問題,將嚴厲打擊房地產企業、從業人員和意向購房人的違法違規行為,形成有力震懾,規範市場秩序,淨化市場環境。

(四)規範辦理程式,全程網上辦。為便於企業、群眾申請和使用購房資格,通過系統優化升級,將購房資格申請、認定、反饋、驗證和使用等環節全程“網上辦、前置辦、一次辦、誠信辦”,讓資料跑路代替群眾跑腿,便企便民。

同時,《通知》內容與新建商品房預售方案備案、新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籤備案、新建商品房銷售全過程監管、無房家庭優先選房政策相互銜接聯絡,工作協調推進,有力健全完善我市商品房全過程監管體系,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巨集觀調控和房地產長效機制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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