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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黃曆中秋國慶加班工資怎麼算 2020年國慶中秋三倍工資是哪幾天

2020年黃曆中秋國慶加班工資怎麼算 2020年國慶中秋三倍工資是哪幾天

導語:往年中秋和國慶假期是分開的,所以加班工資是以法定節假日三薪,公休日雙薪來算。但是,2020年國慶節和中秋是同一天,放假安排有些不同。那麼,2020年黃曆中秋國慶加班工資怎麼算呢?2020年國慶中秋三倍工資是哪幾天?一起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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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國慶加班工資

10月1日至4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不低於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10月5日至8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先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不低於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

以一個月薪6000元的職工為例,其日加班工資基數就是6000元/月除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即275.9元/日,如該職工在工作日之外每日加班8小時,其加班工資應按以下方式計算:若該職工在國慶+中秋4天的法定假期內上班的,用人單位應按每天不低於827.7元的標準支付加班費;另按照每日275.9元的標準支付員工法定節假日的日工資。若在其餘4天內上班的,用人單位又不能安排補休的,則用人單位應按照公休日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發2倍工資,即每天不低於551.8元標準支付加班費。

法定節假日加班是不能安排補休,必須按規定支付勞動者加班費。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加班工作的,應首先安排補休,且補休時間應等同於加班時間;不能補休時,按規定支付加班費。若用人單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加班費。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2020年黃曆中秋國慶加班工資怎麼算 2020年國慶中秋三倍工資是哪幾天 第2張

加班

用人單位能要求員工無限制加班嗎?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與員工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員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企業能強迫員工加班嗎?

企業違法強迫員工加班加點,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其警告、責令改正、罰款等行政處罰。

企業未與員工協商強行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按照每名員工延長工作時間1小時罰款100元以下的標準進行處罰。

 超時加班、違法要求女職工加班、要求生病員工加班、要求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加班等情況也是不允許的,一經查證,企業將面臨嚴重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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